法院今天裁定,继今年早些时候最高法院做出类似裁决之后,商标法关于禁止使用进攻性和贬损性商标的禁令是违反宪法的。
几个月前,最高法院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商标法裁决中裁定,《兰纳姆法》(Lanham Act)禁止贬低商标的禁令是违宪的。它裁定,基于基础商标的内容或信息拒绝违法商标注册是“观点歧视”,并且根据第一修正案,法律的限制未达到“严格审查”。
但是,最高法院的案件裁决仅限于贬低商标,这“贬低”了特定人群。该案并未直接涉及《兰纳姆法》(Lanham Act)对“令人反感”,“丑闻”和“不道德”商标的类似禁令。许多商标律师认为,取消这些限制只是时间问题。
今天,法院认为,《兰纳姆法案》对“令人反感”,“丑闻”和“不道德”商标的禁令也是违宪的,抹去了七十多年的先例,并为更“令人反感的”商标注册打开了大门。
我们如何到达这里–在布鲁内蒂
2011年,埃里克·布鲁内蒂(Erik Brunetti)针对各种服装项目提出了“ FUCT”商标申请。专利商标局(商标局)拒绝了他的申请,理由是根据《兰纳姆法》(Lanham Act)2(a),该商标是“丑闻”。他向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上诉该决定,该委员会确认了审查律师的决定,即FUCT等同于流行的诅咒词,并且该决定令人震惊。
布鲁内蒂(Brunetti)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决定等到最高法院对类似案件Matal v。Tam做出判决后再发布裁决。
今天,法院推翻了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的决定,该决定为以前不具备联邦商标注册资格的贬义,丑闻和不道德商标打开了闸门。
水闸是开放的
自从Tam和Brunetti案的申请人对他们的决定提出上诉以来,商标局一直在中止其通常会根据第2(a)条予以拒绝的商标申请。根据今天的决定,那些申请现在将继续进行,带有各种标记的申请人将争先提出申请,以保护以前无法注册的单词,词组和图片。
尚不清楚的是,商标局可以限制的内容是否有任何限制。例如,《兰纳姆法案》第2(a)条禁止标志和某些徽章的注册。这是言论自由的限制吗?禁止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禁止注册包含生者姓名的商标(如被拒绝的“Dump the Trump”申请)如何?
是否有基于内容的限制?例如,有人可以注册煽动暴力的仇恨言论吗?有人可以注册例如非法行为的描述吗?在布鲁内蒂(Brunetti)的一项一致意见中,戴克法官试图解决其中的一些问题,称对于“淫秽”材料,第2(a)节中的至少某些部分可以保留和使用,但该材料不受《法典》第一版的保护。修正案。多数人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法院将不适当地重写该法规,这意味着要由国会而非法院来制定一部符合严格限制言论自由的严格审查标准的法律。
此案有两点。
首先是商标所有者现在可以将其潜在商标扩展为锋利,令人反感的材料,并可以在专利商标局注册。这为许多以前无法通过联邦注册获得宝贵利益的商标所有者敞开了大门,从长远来看,它们可以帮助创建牢固,持久(即使有些脱色)的商标。
第二个问题是,现有品牌所有者在警惕其商标时将需要格外警惕,因为现在专利商标局手头少了一种工具,可以清除可能造成损害的商标。现在,有人可以注册一个商标,该商标不仅可能侵权,而且违法商标注册可能对某些人具有很高的冒犯性,从而增加了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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